Home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組織條例-第10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組織條例-第10條 2016-10-06 news Off 未分類 第五條至第九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Previous: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12條 Next: 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第36條 About The Author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