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期貨商設置標準-第51條 期貨商設置標準-第51條 2016-05-29 news Off 未分類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Previous: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14條 Next: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開發農地放領辦法-第7條 About The Author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