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5條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5條 2016-08-31 news Off 未分類 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處理戰士授田憑據所需補償金及作業費預算由國防部編列。 Previous: 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第11條 Next: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1條 About The Author news